下雨天,又这么冷, 林晩也不怎么想去上工,就听他的话,再在家里休息一天。
除了她外,陆少钦他们都去上工了, 包括身为伤患的顾北平也去了。
他们去上工后, 林晩就在陆家陪陆嘉乐玩。
玩了没多久,就见吴秀芬拿着针线和布来大厅里做衣服。
然后, 她果断抛弃陆嘉乐去看她做衣服。
陆家其实有缝纫机的,是许郡夫妻俩买给许朝瑜的嫁妆, 但吴秀芬用不惯,她做衣服还是更喜欢一针一线来。她的针线活很好,做出来的针脚一点也不比缝纫机做出来的针脚差。
林晩在一旁看得心里啧啧称奇。
吴秀芬见她看得挺投入的, 便问道:“你想学吗?”
“我可以吗?”林晩反问。
“当然!”吴秀芬想也没想道。
于是, 林晩就跟她学起了针线活。
她教得很认真,林晩学得也很认真。
等陆少钦他们下工回来的时候,林晩已经可以上手了,正在补衣服, 补的是顾北平前两天在山上被狼用爪子抓破的衣服。
陆少钦见了,心里不免有些发酸。
“你怎么在给北平补衣服?”他跟她在一起两辈子都没有过这待遇,顾北平凭什么有这待遇。
“练手。”林晩先回答他的问题,后又道:“我早上闲来无事,就跟你娘学了针线活,刚学了点皮毛,先拿顾小忽悠的衣服练练手。”
“你学针线活做什么?”陆少钦有些疑惑道。
“做衣服啊!等我学会了,就可以给你做衣服了。”她学针线活其实是为了打发时间。
这个年代能用来打发时间的事情实在太少,她经常闲着无事可干,就想学点东西打发一下时间,但这并不妨碍她学会了给陆少钦做衣服,所以,她这话说得一点也不亏心。
陆少钦听了,瞬间不酸顾北平了……才怪。
还是有点酸的,毕竟是他家晚晚两辈子第一次给人补衣服。
“你不用辛苦学这个的。”等再过几年成衣就到处都是了,用不着辛苦自己做。
“不辛苦,我挺喜欢学的,你娘教得好。”她学了一个上午,还是挺有兴趣的,就是不知道这兴趣能持续多久。
“不辛苦就好。你喜欢的话,想学就学,我娘应该挺乐意教你的。”他娘很喜欢做针线活,也很喜欢教人做针线活,可惜从他小姨到许朝瑜、许朝歌两姐妹,没人喜欢做针线活。
“嗯,我争取早日学会给你做衣服穿。”林晩道。
“不着急,我不缺衣服穿。”陆少钦不想她太辛苦了。
“也不缺我亲手做的衣服穿吗?”林晩问道。
“缺。”她亲手做的衣服,他怎么可能不缺。
“那我多练练,争取早日学会了,给你做衣服穿。”言罢,她便继续埋头缝补顾北平的衣服。
陆少钦见了,心里还是忍不住发酸,便道:“你要是想练手的话,可以拿我的衣服练手。”
“你的衣服也破了吗?”林晩转头打量了眼他身上穿的衣服,没发现有破的地方,便又问道:“哪里破了?”
“身上穿的这件没破,破的在我屋里,我去给你拿过来。”说完,他便起身朝他的屋里走去。
到了屋里,他在衣柜里翻翻找找半天,愣是没找到一件破了的衣服。
没办法,他娘太喜欢做针线活了,这个年代,布又是稀罕物,没多少针线活给她做。
他每次衣服破了,她都第一时间给他缝补好。
找不到破的衣服,他只能把好的衣服弄破。
用剪刀剪的话,太明显了,他怕林晩看出破绽,就徒手撕,结果没撕开。
布不太结实了,他娘缝的针脚又密,他不下死力的话,很难撕开,下死力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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