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在火上慢慢炙烤而成。
整鹌经过炙烤后外焦黄,诱人的琥珀无不引着人的注意力。
伙计用贝壳小刀划卡鹌鹑腹,里雪白微褐黄的茉莉立刻撒了来。
蓊郁的茉莉香丝丝绕绕,飘满大厅。
“雅致!”立刻有人举起大拇指。
祝秀才自己忍不住夹了一块送中。
炙烤过的鹌鹑外又又脆,有的地方的质已经被炙烤得薄薄一片翘起来,吃起来满焦香。
而外面的鹌鹑又是另外一风味,被鹌鹑脆锁住的块里四溢,质细,鹌本的鲜被最大程度保留了来。
更绝的是里的每一纤维丝都透着郁的茉莉香气,直齿之间。
文人本就喜这个调调,当即一个个边吃便赞:“味!雅!”
还有人发自心慨:“原本想着这家店全是噱,可没想到菜式是真的味!”
这却是众人肺腑之言,其实这家酒楼即使上平平就已经足够引人,谁知居然锦上添,有这般味。
立刻有秀才说:“就算一菜不好吃也无妨,有这一菜就足以镇店之宝!”
只不过他很快就打脸了,因为接来的菜式,一比一味。
虾包,新鲜河虾仁一半剁碎一半原样,加猪、笋丁一起爆炒后包包,吃起来满油香,虾颗粒十足,鲜弹牙,还带着一丝丝猪的香气,着实妙。
祝秀才又夹起一块香煎蛤蜊,这蛤蜊被剥去了外壳,只留蛤蜊本,而后裹上面粉油炸,一个个金黄酥脆躺在盘里,看着就讨喜。
吃起来也好吃,金黄面衣酥脆可,咔嚓咬开后里的蛤蜊带着一海洋特有的气息,吃起来一都不觉得腥,反而有十分的鲜一直萦绕在尖。
麻辣血脏就更绝了,祝秀才本是西南人吃得就重,这血块、猪肚、黄等居然汇集一锅,红油汪汪,光是瞧着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。
祝秀才旁边的李秀才摇摇:“我可不吃这个,曰,不正不。”
祝秀才不他,先自己夹一块嘴,糊糊:“那可正好,就没人与我抢了。”
黄脆生生、猪肚复有嚼劲、血块溜溜,几乎是不同的一起汇到了嘴里,更绝的是各个都在红油盘里浸泡了许久,此时尖又麻又辣,嘴一时之间受到了味,简直叫人分外满足。
“唔——”祝秀才满意地直叹气。
他又夹起一块放米饭碗里,一起送嘴。
这家酒楼的米饭也格外好吃,颗颗分明,粒粒饱满,适才看着就晶莹剔透,如今吃起来满嘴米香,上这麻辣咸香的麻辣血脏,几乎叫人罢不能。
“真的这般好吃吗?”李秀才看祝秀才不吃旁的菜了,一个劲夹这麻辣血脏,自己也起了好奇心,他忍不住夹旁边的莴苣菜,“我尝尝。”